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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以打造永續、智慧、節能、耐震、無障礙之高品質住宅為目標,持續興建社會住宅,創造新的生活型態與生活建築典範。提供便捷交通服務,提升環境空氣品質,減少環境負荷,並藉由多元的智慧化運輸資訊系統,減少民眾候車時間。此外,亦提供弱勢族群免費無障礙運輸服務或交通補助,使弱勢族群也享有便利的運輸服務。並落實火災預防工作,推動「防災、減災、避災」觀念,編製「臺北防災立即GO」市民防災手冊,建立全體市民防災意識。確保所有市民權利,建構環境永續之韌性城市。

確保所有人獲得適當、安全和負擔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務

指標11.1

到 2030 年,確保所有人獲得適當、安全和負擔得起的住房和基本服務,並改造貧民窟

台北捷運

指標11.2

到 2030 年,向所有人提供安全、負擔得起的、易於利用、永續的交通運輸系統改善道路安全,特別是擴大大眾運輸,要特別關注處境脆弱者、婦女、兒童、身障人士和老年人的需要。

永續的城市建設

指標11.3

到 2030 年,在所有國家加強包容和永續的城市建設,加強參與性、綜合性、永續的人類居住規劃和管理能力。

自然遺產

指標11.4

進一步努力保護和捍衛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

大幅減少包括水災在內的各種災害造成的死亡

指標11.5

到 2030 年,大幅減少包括水災在內的各種災害造成的死亡人數和受災人數,大幅減少上述災害造成的與全球國內生產總值有關的直接經濟損失,重點保護窮人和處境脆弱群體。

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

指標11.6

到 2030 年,減少城市的人均負面環境影響,包括特別關注空氣品質,以及城市廢棄物管理等。

綠色的公共空間

指標11.7

到 2030 年,向所有人,特別是婦女、兒童、老年人和身障人士,普遍提供安全、 包容、便利、綠色的公共空間。

社會住宅興建計畫

優先盤點本市興建社會住宅基地,透過多元管道累積社會住宅數量,並排定長期興建計畫期程及財源籌措計畫,以打造永續、智慧、節能、耐震、無障礙之高品質住宅為目標,結合公共服務空間,創造新的生活型態與生活建築典範。 2019 年社會住宅已完工計19處,施工中及待開工計28 處,招標中及待上網計4 處,規劃中計6 處,都更聯開分回計62處,合計達1 萬9,876 戶,入住率達95%。

另為保障弱勢居住權益,本市於2016 年首創以公民審議方式,擬定本市社宅35% 特殊身分保障戶入住機制,其中10% 分配給低收入戶( 經濟弱勢),採抽籤制;20% 分配給難以於社區中租房之族群( 社會弱勢)為主,例如老人、身障者、單親、家暴受害者、隔代教養等,採評點制;原住民部分則考量原住民具特殊歷史地位,另於30% 之外,額外提供5% 保障戶數,採抽籤制。該機制於2017 年大龍峒社宅首度啟用,並持續推行至本市所有社宅,實踐居住正義。

建構便捷公共運輸網絡

為提供更綿密、更深入及全面的交通服務,持續採「推拉並進」策略,鼓勵民眾使用綠運輸。其中「推力」為提升公共運輸品質,並導引使用公共運輸,包含推動捷運、幹線公車及轉乘優惠、實施大眾運輸定期票及提供YouBike 轉乘大眾運輸優惠等;「拉力」為以私人運具管理措施減少私人機動運具使用,包含鄰里交通環境改善、汽車停車格收費、商圈機車停車管理等。未來將持續推動捷運建設、公車路線優化、 YouBike2.0、鄰里交通環境改善2.0、電動公車及低地板公車等政策,讓臺北的交通更友善、更永續。

Youbike 2.0
鄰里交通環境改善

推動環保綠運具策略

1    電動公車

推動汰換老舊柴油公車為電動公車,統計至2019 年,計有22 輛電動公車上路營運。除協助向交通部申請購車補貼外,另推動以購買電動公車服務方式實施里程補貼( 每公里補貼5 元),鼓勵業者加速汰換老舊柴油公車為電動公車。

2    共享運具

透過一輛車多人使用,逐步改變市民用車( 購車)習慣,以降低私有運具持有,減輕市區停車需求,並作為大眾運輸第一哩及最後一哩之接駁運具。統計自2019 年9 月至12 月,本市已有共享汽車500 輛、使用5 萬9,534 車次,共享機車1 萬337 輛,使用190 萬3,141 車次;2019 年公共自行車1 萬3,072 輛, 使用2,846 萬4,933 車次。

3    電動車

於公有停車場建置充電柱及規劃電動車優先格位,打造電動車友善環境。統計至2019 年公有停車場暨機關學校停車場已建置314 格充電格位,另要求停車場委外經營業者,必須設置一定數量充電柱,提供民眾充電服務。

4    公共自行車

為鼓勵市民使用公共自行車,自2018 年4 月1 日起,凡於本市YouBike 站借車,完成還車扣款程序後於1 小時內轉乘捷運或公車者,均享有轉乘優惠5 元;使用悠遊卡搭乘捷運或公車後於1 小時內轉乘使用本市境內YouBike 者亦享有前30 分鐘免費優惠。此外,自2018 年4 月16 日推出每30 日1,280元定期票,定期票使用者除搭乘捷運、淡海輕軌、公車不限次數外,於臺北市境內YouBike 租借享有前30 分鐘免費優惠。

運輸資訊智慧化管理

運輸系統之智慧化可增進社會大眾在行方面的便利性,積極推動「智慧型運輸系統( ITS )」之發展,在公車資訊之發展,已由傳統靜態資訊轉換為動態資訊提供,並將相關資料傳送至OPEN DATA 平臺,提供民間業者運用,使民眾取得預估到站資訊管道更多元( 智慧型站牌、 APP、網頁、 PDA、語音等)。智慧型站牌可提供無行動電話、手機無網路服務或無法查詢APP 之民眾即時取得公車預估到站資訊,降低民眾焦慮,並協助民眾選擇公共運具搭乘。統計至2019 年,本市智慧型站牌已建置1,848 站,普及率達56%,預計於2020 年底前完成2,148 站位建置。

廢棄物源頭減量與管理

因應臺北市經濟型態,運用各種源頭減量的政策與工具,如實施垃圾費隨袋徵收,以經濟工具使市民減少垃圾量及提高資源回收量;推動限用一次性塑膠用品政策,加強管制塑膠袋、免洗餐具、外帶飲料杯之使用量;推動家具回收與修繕,延長物品壽命循環使用,維持固體廢棄物不再增加,且目標逐年下降。

永春陂濕地公園

城市綠地面積

透過闢建及維護都市計畫劃設之公園、綠地、廣場、兒童遊樂場、河濱公園等保留地、保護區及風景區,以每年目標增加3 公頃綠地面積,逐年提高市民人均綠地面積,以有效達到休閒遊憩、生態保護、減緩熱島效應等。自2015 至2019 年本市於景勤1 號公園、洲美蜆仔港公園、新新公園、永春陂濕地公園、北門廣場、臺北行旅廣場、建成圓環等,增加約48 萬6,339m² 綠地面積。

 

市有建物及用地整合運用導向之都市發展(EOD)

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短期內盤點現有之市有建物及用地資源,同時調查地區需求的公共服務設施與機能,將閒置或低度利用空間轉為提供地區所需之相關設施。中長期則將配合舊有公有建物改建時,整合周邊公共設施及地區需求,採複合立體使用,原有之公共設施用地所騰出之土地,轉為因應人口老化及少子化之公共服務設施與機能,盡量以原有公共設施用地面積滿足需求。

推動清新空氣行動

由2016 年開始執行「臺北市清新空氣計畫」, 2018 年PM2.5 年平均值已降至14.6μg/m³, 2019 年更提出「清新空氣行動計畫2.0」,以2030 年達到世界衛生組織建議PM2.5 年平均10μg/m³ 為目標,透過「低污染、綠運輸、區域聯防」三大面向,推動各項空氣污染管制作為,持續改善空氣品質,於2019 年PM2.5 年平均值進一步降至13.0μg/m³,較2018 年相比改善11.0%;未來將積極與中央合作,持續改善空污,推動相關減量措施。


山區道路品質提升

隨著社會經濟之變遷,山區道路服務功能已由促進山區農產運輸與農業發展,逐漸轉型為民眾親近山林從事休閒活動之交通服務,因此,山區道路改善及維護目標,除原本維持安全便捷之運輸功能外,更需營造舒適美觀宜人之休憩空間,以提昇整體親山品質,提供民眾優質親山環境。針對列管山區道路,除分年編列預算辦理路面、邊坡及相關設施之更新改善及環境美化維護等一般性維護與緊急搶災事宜外。為提升山區道路所經具有景觀特色區域之休憩價值,規劃山區道路景觀環境改善,結合地方特色融入道路相關設計,以提昇山區道路整體休憩品質。

 

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 金華街84、86 號

文化資產保護

為保護文化資產,設立專責主管機關,辦理文化資產建物修復再利用及營運、推動老房子文化運動計畫,並建立媒合平臺,藉由文化資產主管機關的輔導、補助及協助管理單位依法送交管理維護計畫、修復或再利用計畫等相關審查事宜,解決文化資產無人使用、荒廢閒置及窳陋傾頹等造成環境髒亂與治安死角之問題,逐步改善市容並達到文化資產永續保存之意義,豐富城市的文化魅力。


貧窮人口救助關懷

本市近五年之貧窮人口比率均維持在1.70%,統計至2019 年,列冊本市低收入戶共計2 萬1,123 戶,4 萬4,984 人( 占全市1. 70 % ),並依據社會救助法,針對落入貧窮線以下之家戶,辦理低收入戶家庭及兒少生活補助、國中以上就學子女交通補助、18 歲以上就學生活補助、生育補助、懷孕營養補助、三節慰問金、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等多面向補助。同時結合教育、衛生、住宅等資源,提供貧窮人口就學、就醫、就業、就養等複合性需求,以維持弱勢家庭基本生活功能及人民之尊嚴。另為強化弱勢關懷,辦理貧窮人口關懷輔導、脫貧自立措施、弱勢人口就業轉銜等積極性輔導措施,落實社會救助關懷工作。

火災預防

♦    加強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管理

由消防局、建管處、商業處等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執行營業場所公共安全無預警抽查,並加強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防焰標示及落實防火管理,以強化建築物公共安全三級品管( 一級品管- 業者自主管理檢查、二級品管- 權管機關例行性稽查、三級品管- 市府聯合稽查)。

♦   建立建管消防聯審機制

申請增建、改建及修建等建造執照,以及變更使用、室內裝修許可時,須依「消防法」第13 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 條達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實施防火管理之場所,申請人應於建管處核發施工許可、建築師公會審查許可前,製定「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並向所轄行政區消防中隊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備查。前揭使用許可涉及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審查時,應併同審查。

♦    召開公共安全督導會報
至少每2 個月召開1 次公共安全督導會報,協調及督導消防安全管理、建築安全管理、特定目的事業管理、衛生安全管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及校園安全管理等所屬機關公共安全整體執行作為及工作項目,並邀請專家學者列席,定期檢討缺失及管制追蹤及待改進事項,以增進執行績效,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    火災預防宣導
針對火災發生頻繁區域或特定場所,增加訪視頻率,並配合社區各項居民參與活動,以攤位或定點駐位方式進行互動重點宣導。為擴大教育宣導成效,達到防災觀念普及化目的,朝「防災、減災、避災」為目標,編製「臺北防災立即GO」市民防災手冊,以深入淺出方式, 加強全體市民防災的危機意識。

 

♦    推廣市民安裝住宅用火災緊報器,強化住宅消防安全

消防局結合民政系統全面推廣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編列預算購置及民間公益團體捐贈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2019 年已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39 萬4,095 戶,並累積有356 件於火災時啟動示警成功避難案例。
同時修正「臺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並於2019 年12 月23 日公布實施,新增規範本市供出租或供居住使用之建築物、甲類場所及公告指定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違反者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則處予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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