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循「城市SDG」的精神,是在為城市的永續發展奠定基礎,並擬定策略據以施行。而本市的策略規劃,始於2004 年為因應氣候變遷衝擊,且基於加強環境保護、推廣社會公義、促進經濟發展之基礎,在全球永續發展架構下設置永續會。經多年的推動,在「宜居永續臺北城」總願景下,以「環境資源循環共生」、「社會安全進步共享」及「經濟科技智慧成長」三個目標面向,建構包含6 大願景意象、47 項永續發展指標、79 個行動方案及145 個具體工作項目等。
優先比對17 項目標與本市間既有永續發展目標或相關計畫的關聯性,找出致力達成的重點。本報告中之優先推動目標,係透過下列程序,擬定本市優先推動目標草案,再送經專家諮詢會議與永續會討論後定案。
1.專題研究
永續會秘書組進行「以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規劃本市永續發展策略計畫」,進行SDGs 對本市適用性分析。
2.市府各部門業務分析
透過跨局處會議,分析及彙整市政府各部門主要業務職掌、權責任務以及政策與計畫回顧,進行優先推動目標推估。
3.意見回饋
透過市府各部門承辦人員教育訓練後,進行意見回饋。
4.比對既有政策與指標
比對17 項目標與本市既有永續發展願景、永續發展目標、策略地圖或相關計畫之關聯性,設定本市優先推動目標草案。
經研議後之優先發展重點草案,再透過邀請外部專家進行諮詢會議審議,選出本市優先發展目標。本市選定11 個優先推動目標如下,依據選定之優先推動目標,擇定相關之細項目標
(Target) 指標(Indicator),並彙整本市推動成果數據於本報告中公開。
SDG3 確保健康及促進各年齡層的福祉
SDG4 確保有教無類、公平以及高品質的教育,及提倡終身學習
SDG5 實現性別平等,並賦予婦女權力
SDG6 確保所有人都能享有水及衛生及其永續管理
SDG7 確保所有人都可取得負擔得起、可靠的、永續的,及現代的能源
SDG8 促進包容且永續的經濟成長,達到全面且有生產力的就業,讓每一個人都有一份好工作
SDG9 建立具有韌性的基礎建設,促進包容且永續的工業,並加速創新
SDG11 促使城市與人類居住具包容、安全、韌性及永續性
SDG12 確保永續消費與生產模式
SDG13 採取緊急措施以因應氣候變遷及其影響
SDG17 強化永續發展執行方法及活化永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